昨天,深圳市发布《2014年乘用车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物(VOCs)专项调查报告》,报告显示,接近半数乘用车车内空气不合格。
今年8~10月,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,站在消费者视角,在深圳开展了此次专项调查,测试工作委托莱茵技术监护(深圳)有限公司进行。
本次测试样品由深圳市消委会通过媒体公开征集,共接到有效报名资料520份,在专业市场调查公司指导下,运用抽样统计方法抽取51位报名者,由其自愿提供家庭用乘用车作为测试样品,包括欧系、美系、日韩和国产等22个汽车品牌。
测试样品要求,车辆为深圳牌照的家庭用小汽车;没有经过内饰改装或除甲醛等处理;使用者在车内无吸烟使用香水等习惯;平时没有装载其他影响车辆异味的物 品;车主承诺检测后三个月内不对车辆进行内饰改装;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在1年以内的车辆且行驶里程在12000公里内(若异味严重,可不受此限制)。此次 测试指标包括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乙苯、苯乙烯、甲醛、乙醛、丙烯醛等8种物质。
本次测试真实模拟消费者车辆使用的实际情况进行测试,以反映车辆日常使用中真正的空气质量。测试分两种模式进行:动态模式(驾驶模式),即模拟车辆发动机 和空调运作过程中的车内污染物释放;静态模式(停车模式),即模拟车辆静置一段时间后的车内污染物释放,如过夜后早上进入车内时的情形。
本次测试的51辆乘用车经现场采样,实验室测试、客观数据分析后进行综合评价。测试结果表明,51辆车各检测指标平均值均远低于参考标准的限制,总体质量 表现较好。但从51辆车8个检测指标的综合评价来看,如果参考国家标准《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》,51辆车中有31辆车的测试数值低于该标准中限值的 要求,占60.8%;20辆车高于该标准限值要求,占39.2%。如果参考国家标准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,51辆车中,有24辆低于该标准限值要求,占 47.1%;27辆车高于该标准限值要求,占52.9%。也就是说,按照上述两个标准,51辆汽车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物(VOCs)不合格率分别为 39.2%和52.9%。
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
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是指熔点低于室温,而沸点在50~260℃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。通常包含多种已知对人体有害的致癌物,例如,苯、甲苯、甲醛、乙醛等。
目前VOCs的最重要来源是车内材料中,如皮革、塑胶、纺织品、薄膜、黏胶、油漆、密封材料、隔音材料等。这些可能是车本身的材料,也可能是后加的内饰。
如果乘用车内充斥着上述材料并释放VOCs,加上车内空间狭小、完全密闭,以及车辆通常在室外温度较高的环境下运行,车内空气将严重危害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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